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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标志】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专题培训会来源: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发布时间:2020-08-14 10:57:52【

[文章导读] 2020年8月10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顺利更换和规范使用,特组织召开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专题培训会议。

2020年8月10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顺利更换和规范使用,特组织召开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专题培训会议。

专题培训会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举行,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高冬出席此次会议。各县市区负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协会负责人;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加此次培训。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会长孙明香受邀参加并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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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2020年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从我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适用范围及样式、机构职责、使用人义务、合法使用人、使用要求、使用人标示方法、对合法使用人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办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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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换标工作主要分为调查摸底、组织申报、发放下载口令、更换专用标志四个阶段进行。

培训中孙会长强调,此次换标工作应先由各级主管部门对范围内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统一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逐级申报材料通过系统核验后,生成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再逐级发放至申报单位,同时指导、监管企业完成专用标志的印制、使用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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