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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进行时 |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维权打假,共享品质生活来源: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发布时间:2022-03-15 10:41:44【

[文章导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假冒侵权、保护消费者权益正当时,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地理标志作为地方知名产品,也是假冒侵权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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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假冒侵权、保护消费者权益正当时,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地理标志作为地方知名产品,也是假冒侵权的重点目标。


有些地理标志产品疏于保护,存在品牌培育意识不足、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再者,市场上“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较为多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


近年来,“五常大米”、“龙口粉丝”、“阳澄湖大闸蟹”、“阳山水蜜桃”、“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仁风西瓜”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假维权事件频繁发生,打着同一个名称,产品质量泥沙俱下,地理标志品牌声誉受到极大影响,由此可见,地理标志的价值尤为重要。


山东省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位;获得欧盟两批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17个,居全国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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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虽然辽阔,物产丰富,但是地理标志工作仍然存在资源挖掘不够,保护力度不强,运用效益不高,优质品牌较少等问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使用方面参差不齐,有些企业不知道怎么用也不会使用,同时,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有意识的去仿冒产品,甚至仿冒专用标志来谋取非法利润。因此,为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2021年1月19日,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经济频道、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承办的山东省首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发布。


在2022年2月2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山东地理标志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山东要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制度,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山东地理标志由量向质转变、由多向强转变,打造地理标志“齐鲁样板”。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指出地理标志保护途径不清晰,现在地理标志的两种保护模式及三种保护途径的法律依据不同,且各自运行,申请主体不能明确区分,不知道如何选择,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依据不足,各地方地理标志保护实践很少,地方政府、协会、使用人、相关公众等主体在地理标志监督、管理、使用及侵权认定等方面缺少明确规范,导致管理缺位,使用不充分、侵权行为频发,重申请、轻使用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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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地理标志法》或者《地理标志保护条例》,通过专门立法,做好两种保护模式的衔接协调,实现融合统一;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奠定地理标志保护基础;提高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地理标志具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和溢价能力,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在今后将不断辅助省、市、区(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维权打假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不法行为。


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规范地理标志商标的授权使用,从源头上注重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让消费者买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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